明教财〔2021〕70号
局属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三明市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三明市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试行)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2019〕37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财绩〔2019〕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效能的九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17号)要求,结合市教育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市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预算绩效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市教育局财务科负责牵头市本级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指导及协调,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协调项目支出的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
局机关业务科室、局属学校(单位)(以下简称“学校”)是绩效管理的工作主体,负责业务范围和本校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自评和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
二、绩效目标审核及跟踪
1.绩效目标编制布置。各业务科室和学校根据年度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的项目范围、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计划和工作要求,并报送至市教育局财务科汇总。
2.绩效目标审核。各业务科室和学校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或追预算时,应编制填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市教育局财务科对各科室和学校提交的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相关科室和学校重新调整绩效目标;符合要求的,财务科审核确认后,报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科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交财政部门审核。
3.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和学校(单位)要对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各科室和学校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及时报财务科汇总分析。跟踪结果与绩效目标有较大偏差或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分析原因进行纠偏和整改,如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
三、预算绩效评价和应用
1.绩效评价。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数据的精准度,预算执行中期和结束后,用款各科室和学校要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自评,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做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项目自评报告,完整清晰地表现各个项目的资金收支情况。自评报告按要求制成PDF文档(需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以及盖单位公章),并报送至市教育局财务科。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各科室和学校应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各科室和学校要根据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按要求制成PDF文档(需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以及盖单位公章),并报送至市教育局财务科。财务科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完善管理制度。
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机关二级绩效管理考评和评价各学校年度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绩效工作成效明显的科室和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科室和学校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