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人〔2023〕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宴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统一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责任、形成震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教师违规参与宴饮行为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规范教师言行举止,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锻造新时期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强化监管,多措并举
(一)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自2023年1月起至2023年2月底集中开展一次教师违规参与宴饮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漏一所学校、一名教师,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专项整治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
(二)组织一场警示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及时通报教师违规参与宴饮行为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
(三)发出一份行动倡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发出行动倡议,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签订不违规参与宴饮行为的承诺书,引导广大教师模范遵守师德师风,落实工作日、执行工作任务、工作备勤、参加公务活动等期间“四不饮酒”倡议,严格执行不得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规定,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酗酒、灌酒、拼酒、恶意劝酒、酒后失德失范等行为。
(四)形成一种监管常态。专项整治结束后要转入常态化监管,并将常态化监管延伸到全市教育行政机关和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求
(一)提高站位,把握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关乎教育改革发展,关乎社会文明风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
(二)压实责任,提高协同性。强化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健全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与相关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健全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各学校和教师要对照工作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坚持以查促改,边查边改。
(三)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违规参与宴饮行为问题的危害性,对持续推进问题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在具体工作中,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学校和教师负担。在专项整治中,要强化正面宣传,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小学校要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各地查实的典型案例通报文件,必须及时报送市教育局。2023年2月26日前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联系人:艾晓聪,联系电话:0598-8222954,邮箱:smjyrsk@163.com。
附件:1.不违规参与宴饮行为的承诺书
2.中小学教师不违规参与宴饮行为的倡议书
三明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