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2023-02-01
闽教规〔2022〕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普通高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育人方式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厅组织对《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进行了全面完善。现将《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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